一是直接肝损伤,也就是说这种药物本身就有肝毒性,除非用这种药物的受益远远大于风险,否则不会获得批准。这个药物最典型的就是对乙酰氨基酚,此药物在24小时用药小于4g时,一般不会有肝损伤。如新冠期间用的比较多的泰诺,主要成分就是对乙酰氨基酚,它也是当前最安全的解热镇痛药。
美国FDA大概在10年前规定,所有的复方制剂里面,对乙酰氨基酚剂量不能大于0.375g,所以在这之后,美国群众因为对乙酰氨基酚这种药物导致的肝衰竭的比率逐渐下降。
二是特异质型肝损伤,主要是因为肝脏内负责代谢药物的酶和转运体的基因发生了遗传多态性,或者是肝脏自身的组织相容性抗原外部的基因发生改变。
三是间接性药物性肝损伤,如靶向治疗的免疫抑制剂影响了机体的免疫系统导致的。
目前临床上最多见的就是特异质型肝损伤以及间接性肝损伤,实际上临床用药大部分都是严格按照说明书的推荐剂量去用,所以直接的药物导致的肝损伤临床比较少见,而特异质型肝损伤以及第三种肝损伤比较多见。
文章来源:肝胆相照互联网医院